翠園歐風庭園民宿

  • 住址:973059  花蓮縣吉安鄉吉昌三街  135號
  • 花蓮縣民宿650號| 訂房專線:03-8523888
獨棟300坪的花蓮民宿翠園歐風庭園民宿,蟬聯台灣區好客民宿獎,室內一景一物的擺設,都是自己花了很多心思去佈置,旅客常常因歐式鄉村風的氛圍拍照留存,並稱讚這裡很温馨、乾淨、舒適而有家的感覺,賓至如歸的民宿,非常謝謝來翠園住過的旅客的讃美是我夫妻努力的動力。

【翠園歐風庭園民宿:有雙人套房﹑四人套房﹑五人大套房﹑七人雙客房親子房;庭園寬廣,有聊天及賞景區與
烤肉區,可供免費停放遊覽車或轎車 12 輛,有免費的 WIFI,包棟-可住宿18位,可另加單人床9位@900元,
合共可住宿27位內。】

翠園歐風庭園民宿特色:

1.合法!網頁與實體一致且配套完整,讓旅遊者住得安全又舒適﹑視覺宏觀又能盡情享受大自然風光。
2.環境幽雅、空氣新鮮、衛生品質保證,讓住宿者無論在早、晚間的視覺與感受天天不一樣。
3.觀賞常年的白鷺鷥、12至2月的波斯菊與油菜花、3至10月的燕子與四季不同的花、鳥。
4.讓住宿者陶冶在大自然的蟲鳴及鳥語花香與春、夏的蝴蝶,完全享受天籟之音。
5.在台九線替代道路30米路旁排水暢通,全年無土石流憂慮,南來北往交通便捷又近市鬧區。
6.全園採用軟水系統,確保環境衛生;外部裝設安全監控,保護客戶車輛等安全。
7.經中華民國交通部觀光局及花蓮縣政府核准頒發之合法民宿認證;獲得行政院頒授蟬聯
台灣區好客民宿認證﹑獲得花蓮縣長親自頒發花蓮國際經典民宿﹑花蓮優質民
宿﹑無菸害民宿﹑衛生優良民宿﹑花蓮友善民宿認證﹑穆斯林清真認證﹑並經
行政院院長頒授中美雙語民宿認證,獲得縣政府人事處簽訂之特約民宿商店。

房間預定:

建議您更改住宿日期,或選擇其它飯店。

房價已內含服務費及稅金

設施與服務

  • 入住時間:15:00
  • 最晚保留時間:24:00
  • 退房時間:11:00
  • 正式對外營業:民國96年11月
  • 外幣兌換:
  • 刷卡服務:
  • 單車可進房:
  • 外國語服務:英文
  • 可上網:
  • 接送:機場接送服務、火車站接送服務
  • 餐飲服務:
  • 寵物可同房旅店:
  • 設施與服務:
    商務中心、寵物不進房,另有場地安置、無障礙設施、兒童遊樂場、烤肉區、洗衣間、館內上網服務、值班管家服務、免費報紙、包車、交誼廳、行李寄放服務、現場刷卡服務、烤箱、停車服務
  • 設施與服務:
    • 第四台
    • 停車場
    • 無障礙
    • 刷卡
    • 上網
    • 寵物
    • 烤肉
    • 行李寄放
    • 親子友善
  • 貼心提醒:

    .專用標識編號:650
    .定期整修
    .館內提供免費無線寬頻上網服務,位於大廳,使用者需自備手提電腦
    .客房內提供免費無線寬頻上網服務,使用者需自備手提電腦
    .提供《預約制》免費專車服務:來回,地點:花蓮火車站
    .備有免費室外停車場,約可容納小客車8部或遊覽車或20人座中巴一輛
  • 備註:

    經中華民國交通部觀光局及花蓮縣政府核准頒發之合法民宿認證;獲得行政院頒授蟬聯台灣區好客民宿認證﹑獲得花蓮縣長親自頒發花蓮國際經典民宿﹑花蓮優質民宿﹑無菸害民宿﹑衛生優良民宿﹑花蓮友善民宿認證﹑穆斯林清真認證﹑並經行政院院長頒授中美雙語民宿認證,獲得縣政府人事處簽訂之特約民宿商店。

交通與週邊

【開車族】
一、由 台北 或 台中 → 翠園歐風庭園民宿 ( 行雪山隧道路線較佳 )
.由太魯閣經花蓮家樂福,沿30米 路直行約300公尺交岔路→右轉接中央路(台九線替代道路/ 30米路)往南直行約10分鐘→經過台塑加油站後約400公尺(左邊獨棟農舍即翠園民宿)→直行見紅綠燈,由原路迴轉(中央路往北)→約200公尺右轉,即可看到獨棟的「翠園歐風庭園民宿」。

二、由 台北 或 台中 ( 行雪山隧道路線較佳 ) → 花蓮市區 → 翠園歐風庭園民宿
.由花蓮市經中華路往吉安,經屈臣氏前(不經黃昏市場或199)→左轉(向南)直行吉興路,經過加油站仍直行→經佛光山月光寺(吉昌二街)的下一條街(吉昌三街)/見到圓圓檳榔店右轉→直行近30米路前約50公尺,即可看到獨棟的「翠園歐風庭園民宿」。

三、由 高雄、屏東 或 台東 → 翠園歐風庭園民宿( 行台九線 )
(1)由台東→到花蓮:經台九線至稻香交岔處,選左邊過平交道/由吉興路直行約200公尺,見到 圓圓檳榔店(吉昌三街)→左轉後直行近30米路前約50公尺,即可看到獨棟的「翠園歐風庭園民宿」。
(2)由台東→到花蓮:行台九線轉鯉魚潭者,請選台九線替代路線,行中央路一段與稻香路交界處,通過紅綠燈續往前行約100公尺,再右轉約50公尺,即可看到獨棟300坪的翠園歐風庭園民宿。

【非開車族】
.航空停靠站:花蓮機場,到站須轉搭其他大眾運輸(建議搭乘:預約制-飯店免費專車)
.台鐵停靠站:花蓮車站、吉安車站,到站須轉搭其他大眾運輸(建議搭乘:預約制-飯店免費專車)

訂房規則
一、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
交通部觀光局106年7月21日觀宿字第1060600630號函公告修正
本契約於訂房日,經旅客審閱(審閱期為一日)
訂約人            
旅客姓名(以下簡稱甲方)
翠園歐風庭園民宿(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訂房事宜,雙方同意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訂房方式)
  甲方以網際網路、電話、傳真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訂房者,乙方接受訂房時,應以書面或雙方約定方式即時通知甲方。
第二條(訂房內容)
  甲方訂房應告知乙方預定住宿之期間、所需客房房型、數量、訂房者(或住房者)及連絡方式。
第三條(房價及其內容)
  乙方接受甲方訂房時,應確定住宿期間、房型、數量及房價,並應依第一條約定通知甲方,且非經甲方同意,不得變更。
  本契約之房價經雙方合意,依網路售價計費(含稅金及服務費),乙方除提供住宿外,尚包括(依預訂專案內容提供之服務)。
第四條(入住、退房時間)
  甲方入住及退房之時間依飯店現場規定。但甲、乙雙方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第五條(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本契約之付款方式依乙方提供方式。
第六條(定金或預收房價總金額之收取)
  乙方接受甲方訂房後,甲方入住前,乙方預收取房價總金額
第七條(甲方解約時定金之退還)
  甲方解約時,應通知乙方,並得要求乙方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預收房價總金額:
一、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三日以前到達者,乙方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百。
二、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至第二日到達者,乙方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五十。
三、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乙方得不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
一年內保留已付金額作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
一、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前到達者,得請求乙方於一年內保留已付金額作為甲方日後消費折抵使用。乙方不得對甲方已付金額的折抵使用作不合理之限制,如不得與其他優惠方案合併使用等。
二、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乙方得不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
第八條(契約變更)
  甲方於訂房後,要求變更住宿日期、住宿天數、房型、房間數量,經乙方同意者,甲方不需支付因變更所生之費用。
第九條(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無法履行訂房契約時,應即通知甲方。
第十條(因可歸責於乙方之違約處理)
  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無法履行訂房契約者,甲方得請求約定房價總金額一倍計算之損害賠償;其因乙方之故意所致者,甲方得請求約定房價總金額三倍計算之損害賠償。
  甲方證明受有前項所定以外之其他損害者,得併請求賠償之。
  甲、乙雙方有其他更有利於甲方之協議者,依其協議。
第十一條(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處理)
  因停班停課、須乘坐之交通航班停駛等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甲、乙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契約無法履行者,乙方應即無息返還甲方已支付之全部定金(或預收房價總金額)及其他費用。
第十二條(廣告內容之真實)
  乙方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對甲方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
第十三條(個人資料之保護)
  乙方對甲方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並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外揭露或為契約目的範圍外之利用。契約關係消滅後,亦同。
第十四條(確認住房之通知)
  甲、乙雙方應於入住當日,向對方確認住房。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乙方應確保甲方入住期間客房合於使用狀態,並提供各項約定之服務。非因甲方之事由致客房設備故障者,甲方得請求乙方立即為妥適之處理或更換房間。
  甲方應注意並遵守乙方之管理規定,使用乙方各項設施,如因故意或過失破壞或損毀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補充規範)
  本契約如有其他未約定事項,依民法、消費者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爭議之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契約有關之爭議,以中華民國之法律為準據法。
  因本契約發生訴訟時,甲、乙雙方同意以花蓮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二、住宿憑證開立說明
本官網住宿憑證開立由飯店現場開立普通收據,如有需要請於現場索取。
三、隱私權條款
本官網提供簡單又安全的交易環境,在進行訂購前,需請您先填寫個人資料。您的個人資料都僅供飯店使用,除非事先取得同意,否則依法不會將資料提供給第三人或移作其他目的使用。
四、其他(未滿18歲入住說明)
.未滿18歲(限制行為能力人)使用網站訂房,需先取得其監護人閱讀、了解並同意所有契約內容與規則,方可繼續後續訂購流程,當使用者繼續使用本網站訂房時,即認定其監護人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接受所有契約內容與規則。
.未滿18歲之使用者無法單獨住宿,一經查獲可拒絕入住,訂金恕不退還,請於入住前確認入住者之一需年滿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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