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頭米堤飯店

  • 住址:558南投縣鹿谷鄉內湖村米堤街1號
  • 南投縣旅館079號| 訂房專線:049-2612222
森林中的凡爾賽宮
飯店座落於台灣森林浴的發祥地~南投縣溪頭森林遊樂園區,面對著青山綠水, 聽風聽水,觀山賞竹,和大自然做最親密的接觸,位於海拔一千公尺的山林地區,夏天溫度與平地約有5.5度的溫差,為國人首選的避暑勝地,來此您可盡情吸取豐沛的涵養元素,享受身心靈的全面提升!

米堤優勢
全國唯一頂級歐式宮廷飯店、擁有氣勢非凡的拿破崙大廳及歐洲古董級美術館、也是全國最高海拔五星級飯店(氣候涼爽、無小黑蚊、最佳避暑勝地)、池畔含有豐富百萬單位負離子(又稱空氣中的維他命)、全館皆為歐洲進口古董手工傢俱、富有傳奇愛情石獅子故事、飯店擁有的直昇機停機坪具有觀光及急難救援用途、並於2019 、2020年榮獲全國最美飯店第一名、也是全國唯一全館不論吃的用的喝的都是使用山泉水,包含休閒設施如山泉水游泳池、山泉水三溫暖、山泉水湯屋。

▲ 米堤建築之美
以路易十四沈穩內斂而具穿透力的建築特色,佐以精美頂蓋線條,座落於綠蔭森林之中的歐式華美宮殿躍然而成。

▲每扇窗都是一幅畫
因國家風景區建築總量管制,使米堤飯店坐擁獨具的森林美景,聞名於世的溪頭絕美風景在飯店每扇窗戶呈現之下,沒有任何一幅相同的景色。

▲ 米堤自然之美
泳池畔之山泉瀑布,負離子含量最高可達23,600,全館平均7,600,遠高於溪頭園區3,000-4,000,堪稱最佳養生環境,也是夏季戲水避暑的新天堂。

▲沉澱米堤的寧靜美好
從飯店步行至溪頭自然森林園區入口僅需20分鐘,壯麗的山嵐美景躍然眼前,沿途鳥鳴清麗不絕於耳、更可偶遇彌猴於山邊取食竹子水果。

▲ 米堤饗食之美
「為了一口水買下一座山、為了一粒米扛下一座廠。」從內裡到外在,從建築到飲食,上乘的品質來自對食安公益之使命及對卓越超群的堅持。

▲米堤招牌養生地瓜蛋糕
以在地特產的竹山地瓜(台農57號品種) ,製程歷時整整三日,工序十分繁複,其低熱量、高營養價值且口味豐美獨特,更榮獲經濟部「食品評鑑最佳金品獎」的肯定。

何謂樂活?在米堤大飯店中,您可以親身體驗。

房間預定:

建議您更改住宿日期,或選擇其它飯店。

房價已內含服務費及稅金

設施與服務

  • 入住時間:15:00後
  • 最晚保留時間:20:00
  • 退房時間:11:00前
  • 正式對外營業:民國97年,定期整修
  • 外幣兌換:
  • 刷卡服務:
  • 單車可進房:
  • 外國語服務:
  • 可上網:
  • 接送:高鐵站接送服務
  • 餐飲服務:午餐、素食餐、自助式早餐、晚餐、宵夜、下午茶
  • 寵物可同房旅店:
  • 設施與服務:
    衣物送洗服務、會議室、寵物不進房,另有場地安置、無障礙設施、健身房、戶外游泳池、現場刷卡服務、酒吧、KTV
  • 設施與服務:
    • 洗衣
    • 第四台
    • 浴缸
    • 健身房
    • 游泳池
    • 保險箱
    • 停車場
    • 無障礙
    • 刷卡
    • 下午茶
    • 三溫暖
    • 上網
    • 芳療按摩
    • 寵物
    • 溫泉
  • 貼心提醒:

    .館內提供免費無線寬頻上網服務,位於大廳(使用者需自備手提電腦)、休閒中心飯店提供電腦使用
    .客房內提供免費無線寬頻上網服務,使用者需自備手提電腦
    .提供《預約制》付費專車服務:NT$250元/單程/每人,接送地點:高鐵烏日站
    .備有免費地下室停車場;室外停車場,約可容納小客車20~25部

交通與週邊

【開車族】
.國道3號243公里處→下竹山交流道→右轉經台3線往鹿谷/溪頭方向→左轉經151甲(保甲路)→沿著151線道往鹿谷/溪頭 方向→車程時間約30分鐘即可抵達飯店。

【非開車族】
.台灣高鐵:
1.抵達高鐵烏日站後,請至五號出口,搭乘台灣好行溪頭線至飯店。
2.抵達高鐵烏日站搭乘預約飯店接駁專車前往飯店(依照當日安排車輛,飯店服務人員會行前連繫貴賓乘車接駁出口)。

.台灣鐵路:
1.台中車站,到站須轉搭其他大眾運輸(建議搭乘:至後火車站搭台灣好行溪頭線),於溪頭站下車。抵達台鐵台中車站後,請至車站對面搭乘台灣好行-溪頭線(台中車站-民族路口站牌),搭乘溪頭班次前往溪頭。
2.抵達台鐵新烏日站後,可前往高鐵烏日站五號出口轉乘台灣好行溪頭線。
3.抵達台鐵新烏日站後,前往高鐵烏日站搭乘預約飯店接駁專車前往飯店(依照當日安排車輛,飯店服務人員會行前連繫貴賓乘車接駁出口)。

備註:
飯店接駁專車採預約制,需於入住前一天17:00前向飯店服務中心預約,預約專線049-2612299分機轉807。

飯店接駁資訊
米堤 ←→ 台中烏日高鐵接駁
米堤大飯店 → 烏日高鐵站 10:00、13:20
烏日高鐵站 → 米堤大飯店 11:10、14:40

收費方式(請洽櫃檯購買)
成人:250元
兒童:150元(兒童定義為3歲以上12歲以下)

注意事項:
*接駁專車時間採定時、定點接駁需行前預約(請於入住前一天17:00前完成預約)。
*本飯店保有變更內容及下架的權利。
*接駁專車取消注意事項:
發車前四小時告知,不收取費用。
發車四小時內告知,需收取車資之半數費用。
未取消者收取全額費用。
如需臨時接駁服務,請先致電飯店服務中心詢問。

訂房規則
一、取消訂房規則
交通部觀光局106年7月21日觀宿字第1060600630號函公告修正
本契約於訂房日,經旅客審閱(審閱期為一日)
訂約人            
旅客姓名(以下簡稱甲方)
溪頭米堤大飯店(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訂房事宜,雙方同意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訂房方式)
  甲方以網際網路、電話、傳真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訂房者,乙方接受訂房時,應以書面或雙方約定方式即時通知甲方。
第二條(訂房內容)
  甲方訂房應告知乙方預定住宿之期間、所需客房房型、數量、訂房者(或住房者)及連絡方式。
第三條(房價及其內容)
  乙方接受甲方訂房時,應確定住宿期間、房型、數量及房價,並應依第一條約定通知甲方,且非經甲方同意,不得變更。
  本契約之房價經雙方合意,依網路售價計費(含稅金及服務費),乙方除提供住宿外,尚包括(依預訂專案內容提供之服務)。
第四條(入住、退房時間)
  甲方入住及退房之時間依飯店現場規定。但甲、乙雙方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第五條(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本契約之付款方式依乙方提供方式。
第六條(定金或預收房價總金額之收取)
  乙方接受甲方訂房後,甲方入住前,乙方預收取總房費30%為定金
第七條(甲方解約時定金之退還)
  甲方解約時,應通知乙方,並得要求乙方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定金金額:
一、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四日以前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百。
二、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日至第十三日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七十。
三、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七日至第九日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五十。
四、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四日至第六日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四十。
五、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二日至第三日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三十。
六、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二十。
七、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乙方得不退還甲方已付全部定金。
一年內保留已付金額作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
一、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前到達者,得請求乙方於一年內保留已付金額作為甲方日後消費折抵使用。乙方不得對甲方已付金額的折抵使用作不合理之限制,如不得與其他優惠方案合併使用等。
二、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乙方得不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
第八條(契約變更)
  甲方於訂房後,要求變更住宿日期、住宿天數、房型、房間數量,經乙方同意者,甲方不需支付因變更所生之費用。
第九條(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無法履行訂房契約時,應即通知甲方。
第十條(因可歸責於乙方之違約處理)
  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無法履行訂房契約者,甲方得請求約定房價總金額一倍計算之損害賠償;其因乙方之故意所致者,甲方得請求約定房價總金額三倍計算之損害賠償。
  甲方證明受有前項所定以外之其他損害者,得併請求賠償之。
  甲、乙雙方有其他更有利於甲方之協議者,依其協議。
第十一條(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處理)
  因停班停課、須乘坐之交通航班停駛等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甲、乙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契約無法履行者,乙方應即無息返還甲方已支付之全部定金(或預收房價總金額)及其他費用。
第十二條(廣告內容之真實)
  乙方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對甲方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
第十三條(個人資料之保護)
  乙方對甲方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並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外揭露或為契約目的範圍外之利用。契約關係消滅後,亦同。
第十四條(確認住房之通知)
  甲、乙雙方應於入住當日,向對方確認住房。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乙方應確保甲方入住期間客房合於使用狀態,並提供各項約定之服務。非因甲方之事由致客房設備故障者,甲方得請求乙方立即為妥適之處理或更換房間。
  甲方應注意並遵守乙方之管理規定,使用乙方各項設施,如因故意或過失破壞或損毀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補充規範)
  本契約如有其他未約定事項,依民法、消費者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爭議之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契約有關之爭議,以中華民國之法律為準據法。
  因本契約發生訴訟時,甲、乙雙方同意以南投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二、住宿憑證開立說明
本官網住宿憑證開立由飯店現場開立,如有需要請於現場索取。
三、隱私權條款
本官網提供簡單又安全的交易環境,在進行訂購前,需請您先填寫個人資料。您的個人資料都僅供飯店使用,除非事先取得同意,否則依法不會將資料提供給第三人或移作其他目的使用。
四、其他(未滿18歲入住說明)
.未滿18歲(限制行為能力人)使用網站訂房,需先取得其監護人閱讀、了解並同意所有契約內容與規則,方可繼續後續訂購流程,當使用者繼續使用本網站訂房時,即認定其監護人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接受所有契約內容與規則。
.未滿18歲之使用者無法單獨住宿,一經查獲可拒絕入住,訂金恕不退還,請於入住前確認入住者之一需年滿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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