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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紮用途
通常在止血之後,搬運之前都需要包紮傷處,它的一般用途有下列幾種:
- 固定敷料及夾板。
- 支托傷部,使傷部舒適安定。
- 止血。保護傷口,減少感染和再受傷。
- 防止腫脹。
包紮基本原則
- 使用之繃帶(無縫邊)或三角巾需清潔乾淨。
- 施救者必須站於患者要包紮部位之前方。
- 包紮部位須保持在適當的功能位置。
- 傷囗需先覆蓋無菌或乾淨之敷料。
- 以逆血液循環方向(由身體末端往上)包紮。
- 包紮完畢後,必須給予固定。
包紮的材料
敷料
其作用是蓋在傷囗上,以便止血、防止感染、吸收滲出液、並保護傷囗,一般無菌敷料都有密封的外包裝,若封口已打開許久,就不要再使用,以免污染傷囗。使用敷料前,儘可能先洗手。在緊急情況下,可就地取材,任何乾淨、乾燥、有吸收性的材料,例如手帕、毛巾、紙巾都可應用。
捲軸繃帶
由紗布、棉布、彈性繃帶等製成,寬度有 2.5公分(l吋)、5公分(吋)、7.5公分(吋)、l0公
分(吋)、12.5公分(吋)、15公分(吋) 等規格,使用時視傷囗大小及傷處部位選擇適當寬 度的繃帶,以能達成包紮傷處目的為原則。
三角巾
一平方公尺布料可選擇為棉布或麻布,需柔軟、堅固、無縫邊,將之對摺為三角形,
沿對角線剪成二塊三角巾。它也可當作寬窄繃帶,及環形布墊使用。
繃帶包紮法
- 捲軸繃帶展開之一端為帶端 a,另一端為捲軸b,包紮時右手緊握捲軸,左手提帶端,繃帶外面貼附患者包紮部位。
- 包紮時先固定繃帶,使帶端斜置包紮部位之下方,把繃帶環紮,將斜出之一角露出,再把斜出部份下折,環紮二至三圈。
- 包紮時每圈壓力須均勻。
- 包紮完畢可用下列方法固定:
- 用膠布固定之。
- 用安全別針或繃帶釦固定之。
- 以繃帶剩餘之長度打平結。
包紮完畢固定時須注意之事項:
- 不可在受傷面或炎症部位打結。
- 不可在關節面或骨突處打結。
- 不可在受壓部位或肢體內側打結。
- 不可在常摩擦處打結。
基本繃帶包紮方法
- 環狀包紮法:用於定帶或結帶,及包紮粗細相同部位。
- 螺旋包紮法:用於粗細相同之肢體。
- 疏鬆螺旋包紮法:如繃帶長度不夠時可用。
- 螺旋回返法:用於細長或粗細不同之肢體。
- “8”字形包紮法:多用於固定節敷料。
- 人字形包紮法:多用於包紮手掌、足掌部位。
- 手指紮法:多用於指尖受傷或手指受傷部位。
三角巾包紮法
使用形式
可將三角巾摺成不同形式使用。可分為:全巾、半巾、窄摺帶、寬摺帶之使用。
使用時注意事項
包紮後,使用平結法打結。
- 不可在頸後、背後、腋下及鎖骨上面打結,其他與捲軸繃帶相同。
- 基本三角巾包紮法。
- 頭部包紮法(全巾)。
- 額頭包紮法(窄帶)。
- 頷部及耳部包紮法(窄帶)。
- 眼部包紮法(窄帶二條)。
- 胸部或背部包紮法。
- 手掌包紮法(窄摺帶)。
- 全手掌包紮法(全巾)。
- 手掌部壓迫包紮(寬摺帶)。
- 肘及膝部包紮(寬帶)。
- 托臂法(全巾)。
- 臂部包紮法(全巾、窄帶各一)。
- 臀部包紮法。
- 關節包紮(窄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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