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自99年2月3日起,停止受理未滿15足歲之未成年人旅平險投保服務
為因應立法院於99年1月7日三讀通過「保險法第107條修文修正草案」, 自99年2月3日起,停止受理未滿15足歲之未成年人與精神障礙或其他心 智缺陷,致不能辩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辩識而行為之能力者投保含有死 亡給付之旅平險商品。 有關立法院三讀通過保險法第107條修正案後之相關保單適用疑義